鼓励住宅套内设置入户花园!广州拟出新规

8月1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了《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住宅半开敞空间半算计容比例适当放宽,同时鼓励住宅套内设置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大进深的多功能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对架空走廊、空中连廊不计容。


(资料图)

本次修订拟将骑楼等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Part . 1

放宽套内半开敞空间计容比例

据悉,此前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3年11月30日期满,本次征求意见稿是对《办法》的修订,于8月1日-31日面对公众征求意见。

广州市规资局公开的起草说明显示,为适应后疫情时代健康住宅的要求,鼓励住宅套内设置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大进深的多功能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将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由原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5%放宽至20%,并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

随着人们对于居住环境、阳台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对住宅半开敞空间半算计容比例适当放宽。如设置入户花园,利于通风换气,满足入户消杀、临时储物等无接触和缓冲目的;设置一个大进深多功能阳台,可以承载居民休闲、健身、种植等多种功能场景的复合空间,增加阳台面积既可提升室内空气流通;单独设置生活阳台,用于晾晒、存放蔬菜等功能,与活动阳台区分开,加强空气对流。

Part . 2

架空走廊、空中连廊不计容

目前,广州市现有的《办法》未明确架空走廊、空中连廊等慢行系统是否属于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指出,这让建设单位和群众产生疑虑和异议。广州作为南方主要城市,在鼓励创造绿色出行条件、鼓励设置各类连廊步行系统的背景下,需制定慢行系统相关的容积率奖励政策。

征求意见稿将“过街楼、架空走廊、空中连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等”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扩展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含义。

根据广州市的气候特征及地域特色,骑楼、过街楼、架空走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均属于慢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修订拟将上述建筑空间类型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此外,现行《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历史建筑符合相关要求增加建筑面积的可不计算容积率,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但现有《办法》对于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建筑等的容积率计算暂无相关鼓励条款。

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多种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情形,其中就包括“符合本市有关规定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场(楼)、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建筑等”。

广东建设报记者 姜兴贵

◎ 编审:左国兰

◎ 美编:杨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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